铜旅字[2007] 10号
关于印发《2007年全县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旅行社、景区、星级宾馆:
经报请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和市旅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007年全县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旅游 政风行风 民主评议 方案 通知
抄 报:市旅游局、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罗光荣副书记、邬明香副县长
铜鼓县旅游局秘书股 二00七年七月五日印发
共印20份
2007年全县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及省、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要求,现结合我县旅游系统的实际情况,就全县旅游系统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预防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促进我县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彻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密实施,严谨操作,严格要求。
三、评议对象
全县旅游服务窗口单位,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
四、评议内容
全县旅游服务窗口单位要通过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活动,切实解决服务诚信度不高、服务质量不高和霸王条款、价格欺诈、服务陷阱、乱收费等问题,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旅行社、景区、星级饭店评议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1、旅行社
(1)是否诚实守信经营,是否存在虚浮广告,价格欺诈和服务陷阱问题;
(2)是否与游客签了由江西省工商局和江西省旅游局共同制订的规范旅游合同;
(3)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擅自增加自费项目、擅自增加购物点等问题;
(4)旅行社对所属门市部(营业部)能否坚持“四统一”的规范管理,是否存在承包、挂靠经营门市部(营业部);
(5)国内社、非组团社和它们所属门市部(营业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出境旅游问题;
(6)旅行社是否严格履行《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及《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行业标准,不降低或克扣餐饮标准、不擅自增减游览点。
2、星级饭店
(1)是否严格履行《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2)是否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要求,全面保持相应的星级水准,提供相应的星级服务;
(3)是否诚实守信,是否存在虚浮广告,价格欺诈和服务陷阱问题;
(4)饭店服务人员是否佩带工号牌、实行敬语服务,是否具有良好的仪表仪容;
(5)饭店是否能保持整洁、卫生,是否杜绝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6)饭店是否按服务承诺兑现,服务人员是否能主动、热情、严格按照饭店规定的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提供规范化服务。
3、景区
(1)景区门票价格的制定是否实行价格听证制度,是否报物价部门批准,旅游服务价格是否透明,在售票点是否明示各种减免票政策;
(2)是否实事求是开展宣传促销,不使用虚假广告等违规手段招揽游客;
(3)是否按照诚信建设要求及时兑现服务承诺;
(4)是否严格执行景区安全制度,旅游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5)是否有受理投诉的专门人员和投诉电话,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记录档案完整;
(6)是否注重环境保护,没有重大破坏环境和景观的项目。
在评议内容上,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贯彻纠建并举的方针,注重“纠、评、建”三者结合、相互促进,落实既要纠风,又要防风的要求,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以建促防。
五、组织领导
今年全县旅游行业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旅游局统一组织,并成立全县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旅游局长赖红霞任组长;县旅游局纪检组长龚宇、副局长张芬、邹方猛任副组长,各股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秘书股,负责日常工作。
六、方法步骤
根据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的要求,县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7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为期3个月,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7月初—7月10日),全面部署,深入动员。要召开政风行风评议动员大会,动员全县旅游系统广大干部员工,积极投入到民主评议工作中来,广泛宣传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7月10日—7月底),征求意见,自查自纠。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并针对评议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再由县旅游局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纠风办。
第三阶段(8月初—8月底),反馈意见,整改建制。各单位要对评议意见表明整改态度,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逐条进行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作出说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建立健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由县旅游局统一汇总后分别报市旅游局、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纠风办。
第四阶段(9月初—9月20日),检查评议,集中统分。县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相关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它评议内容进行检查评议,检查评议报告及检查评议分由县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并由组长签字负责,报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纠风办。
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议应按以下方法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评议总分的70%,测评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为0.9、0.8、0.7、0.5;(2)检查评议分占总分30%,其中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占总分20%,自查自纠情况和其它评议内容占总分10%.
第五阶段(9月下旬),通报结果,总结表彰。根据《2007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结果将由县政府向社会公布,对在民主评议中排名靠前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会上予以表彰和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与旅游诚信建设、旅游市场规范和“零负团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不断提高我县旅游产业素质,提升旅游行业形象,推动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县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努力形成组织领导积极有力、社会各方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积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要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严禁接受被评单位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单位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评议员违反规定的取消评议员资格,情节严重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反映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开展情况,以争取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对旅游行业民主评议工作的大力支持,不断推动全县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开展,为我县旅游业的加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