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铜鼓县旅游局成立于1999年,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全局现有在职干部8人。县旅游局主要承担编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旅游行业管理等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人员分工:
局长:赖红霞(主持局全面工作)
纪检组长:龚宇(分管纪检监察、安全生产、机关、财务、人事等工作)
副局长:张芬(分管旅行社、招商引资等工作)
副局长:邹方猛(分管景区规划落实督查、市场开发、宣传营销等工作)
内设机构:
秘书股 股长:范晓洪
综合业务股 股长:赵岚
纪检(监察)组,为县纪委(县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二、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研究拟定我县旅游业的管理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发展旅游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组织实施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指导旅游新产品开发,促进和引进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指导各景区旅游工作。
组织我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工作,指导协调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开发建设。
组织实施全县假日旅游信息预测预报统计工作。
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对旅游行业的有关问题的投诉;组织指导旅游行业的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事件,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协助管理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工作。
指导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协助组织指导全县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的有关工作;管理机关和支书单位党群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协会工作。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